全校各单位:
近日,财政部、审计署联合印发了《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财监【2014】19号),在全国部署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。为此,教育部于8月6日下发了《关于转发<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>紧急通知》(教财司函【2014】402号)。为做好相关工作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,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。为确保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,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负责。
二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
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,扎扎实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并按要求如实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表格。
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核查,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整改工作。
三、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材料
各单位要认真汇总、总结自查自纠情况,及时上报相关材料。无论是否存在问题,务必于8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附件3中的附表1-4(电子版)上传至cwzhk@ouc.edu.cn,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和报表报至财务处综合科(行远楼236房间,电话66786639)。
四、工作布置会
为更好地贯彻上级精神,经学校研究,定于2014年8月13日15时在崂山校区行远楼第五会议室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,届时学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(具体参会人员另行电话通知),请通知到的人员严格遵守会议时间,确保会议质量
五、设立举报电话
按照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要求,学校设立举报电话,电话号码(0532)66782733。
特此通知。